飞利浦再曝不合格品因产品质量虚假宣传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(广岛)5月18日,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年1季度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显示,标称飞利浦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飞利浦公司”)生产的飞利浦家用真空卧式吸尘器(规格型号:FC)被检出内部布线项目不合格。
产品具体名称
商标
规格型号
生产日期
标称生产企业
生产企业地址
销售单位/电商
样品来源
抽查结果
不合格项目
飞利浦家用真空卧式吸尘器
飞利浦
FC
飞利浦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
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号A1幢
江苏汇银乐虎商业连锁有限公司
实体店
不合格
内部布线
因产品质量、虚假宣传等问题多次遭处罚
事实上,这并非飞利浦公司首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该公司因产品质量、虚假宣传等问题已多次遭市场监管部门处罚。
飞利浦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于年7月18日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。
飞利浦公司因质量类问题,于年11月27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罚款.35元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.7元。同样的问题,早在年4月和6月,飞利浦公司就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处罚过。
飞利浦公司因对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产地、用途、质量、成分、价格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、提供者、形式、质量、价格、允诺等表示不准确、不清楚、不明白等问题,于年10月18日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罚款9万元。
飞利浦公司因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,于年1月22日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罚款0.2万元。
飞利浦公司因生产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,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产品,于年9月1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罚款元;责令停产;责令停止销售。
飞利浦公司因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于年3月24日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罚款15万元等处罚内容。
1个月内发生2起召回事件
除了上述问题之外,中国质量新闻网不完全统计发现,飞利浦公司因产品缺陷问题,在今年1月份已发布过2次召回声明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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